2月9日,A股公司爱迪尔(002740.SZ)收到关注函。
2022年2月8日,爱迪尔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爱迪尔全资子公司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千年珠宝”)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千年珠宝违规向江西省某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合计1.94亿元发票,税额2522.53万元,非法获利26.28万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没收其上述违法所得26.28万元,并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爱迪尔称,本次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事宜披露后,2月8日,爱迪尔便收到了深交所对此事的关注函。深交所表示,公司在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2020年5月25日,千年珠宝收到税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2021年5月13日,千年珠宝向税局补充提交了相关书面陈诉、申辩报告等材料。截至回函日,千年珠宝没有接到税局的后续通知要求及情况反馈,公司也未收到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或处罚决定,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深交所要求爱迪尔补充说明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时间,与公司问询函回复内容是否相符,爱迪尔对本次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另外,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否与爱迪尔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如是,请具体说明。
深交所还表示,千年珠宝向两家公司违规开具1.94亿元发票的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违规开具1.94亿元发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行为,所涉业务是否与千年珠宝主业相关,以及千年珠宝前期的会计处理及处理依据。另外,在前述问题答复基础上,说明千年珠宝是否存在虚构业务的财务舞弊情形,是否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测算相关财务数据变化对千年珠宝2017年至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以及对上市公司各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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