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王宇峰采取多种手段破坏华微电子正常生产经营,企图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逃避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王宇峰对上海鹏盛及上海鹏盛现任法定代表人曾涛等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意图干扰、对抗公安机关正常刑事侦查,并对上海鹏盛实施进一步的侵占犯罪。在此期间又持续对上海鹏盛进行敲诈勒索。
2、王宇峰利用网络媒体传播虚假信息,恶意迷惑投资者、媒体和监管机构,将华微电子置于舆论漩涡,此举给上市公司的声誉及其他方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王宇峰在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证据确凿、罪责难逃的情况下,为了逃脱职务侵占罪行,将其侵占上海鹏盛巨额资产问题转嫁、栽赃给上市公司,并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不断向监管机构诬告、抹黑上市公司,意图蒙蔽监管机构,并给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制造阻碍。
4、2015年以来,王宇峰除在持续栽赃捏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外,还不断的以短信、信件、电话等方式对历任和现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董事、审计机构的会计师进行恐吓、威胁、骚扰,使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遭受了严重破坏。
华微电子表示,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王宇峰刑事侦查的同时,也会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正常监管及函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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