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拟在温州市共同规划投资开发建设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20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三方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据悉,三方拟直接或通过关联公司,尽快成立一个或多个合资公司,投资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合资公司股权结构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
伟明环保表示,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新材料产业链企业合作,积极研发新能源领域新工艺、新技术,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有助于扩展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空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签署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协议书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新材料业务领域延伸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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